新京报讯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为进一步优化化妆品(含牙膏,下同)标签管理,满足消费者知情权和调整储存需求,便利企业生产经营,助力化妆品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监管条例等规定》(以下简称《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决定开展电子标签管理试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6年2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等地试点化妆品电子标签中文标注。飞行员的工作期限为3年。电子标签试点工作 海南离岛化妆品免税可按本办法要求实施注意。二、化妆品电子标签是化妆品标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符合法规、配套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通知的要求。三、参与试点的省级监管部门应根据各自试点地区的实际情况,明确试点期间的监管要求和监管措施,选择并确定试点企业并立即在省级监管部门官方网站上公布试点企业名单,继续推广各辖区试点企业、硬键和硬键 在飞行员工作中,形成规范、高效的管理化妆品电子标签应用的改进模型。四、化妆品电子标签工作必须符合《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要求》、《化妆品电子标签数据集》和《化妆品电子标签二维码技术规范》的规定。 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检验检疫研究院信息中心根据试点工作需要,优化化妆品电子标签委托备案和报送功能 信息服务平台,为试点企业报送化妆品电子标签信息提供技术支持。六、试点使用电子标签的化妆品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销售。发现违反化妆品标签管理相关规定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等规定进行处理。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根据试点工作需要及时调整试点范围。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执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报告。编辑刘嘉妮